Roger Federer

曾被列為全球最會穿衣男士,卻也入選最不會穿搭的運動員:費德勒的時尚是怎麼回事?

24 Sep, 2022
曾被列為全球最會穿衣男士,卻也入選最不會穿搭的運動員:費德勒的時尚是怎麼回事? Photo Credit: AP / 達志影像

2007年,費德勒穿著他那套標新立異的運動服出場,故事並沒有完全按照腳本進行:連續第五次贏得溫網,追平比昂.柏格的紀錄,他還沉浸在興奮之中,結果把自己的長褲穿反了。

文字:雷恩.史道佛|譯者:陳珮榆

在網球場以外,費德勒(Roger Federer)絕不是一個勇於冒險的人。跳傘或高空彈跳令他深惡痛絕——與他的教練塞弗林.盧希形成對比——比起冒險假期,他更喜歡跟家人一起去馬爾地夫的寧靜海灘渡假。

在辛辛那提比賽時,場地就在國王島遊樂園旁邊,他於2018年說過:「我已經開始害怕我四歲兒子們玩得很開心的景點。」而有一次他確實展現出對極限冒險的興趣─為了電視節目的拍攝,他用繩子從冰冷的瀑布擺盪下來——但那只是因為冒險家兼紀綠片製作人貝爾.格瑞斯(Bear Grylls)向他保證過,絕對不會讓他發生真正危險的事情。

儘管費德勒的休閒活動平淡無奇,中規中矩,但他在外從來沒有庸俗的名聲。成功令人嚮往,再加上由於他越來越努力在各個場合散發出品味與優雅的氣息,他很快被視為時尚指標、理想的女婿類型,所以非常適合拍廣告。

2006年,瑞士雜誌《Schweizer Illustrierte》曾如此評價:「完美的擊球,完美的裝扮,羅傑.費德勒是地表上無懈可擊的男人。沒有明星架子,沒有醜聞,在任何場合都是王牌。」該雜誌引用了時尚風格顧問柯利福.禮里(Clifford Lilley)的話:「費德勒有自己的風格和品味,想買也買不到。他讓我想起年輕時卡萊.葛倫(Cary Grant)。」

費德勒從一個穿牛仔褲的運動迷變成世界時尚人物,這個巨大改變發生在2005年,那時候他剪掉了一頭及肩、看起來總是有點凌亂的長髮。從那時起,他開始以優雅的短髮造型和越來越時髦的服裝現身。

米爾卡是改變其造型的背後動力,帶領他走進了時尚界。費德勒是個滿懷感激且樂於接受新事物的學習者。2017年,時尚雜誌《浮華世界》(Vanity Fair)將他列為全球最會穿衣的男士排榜第二名。不久後,他將網球界和公開露面的場合,視為一個可以盡情地從視覺上展現自己的舞台。

美國版《時尚》(Vogue)雜誌總編輯安娜.溫圖爾(Anna Wintour),時尚圈最具影響力的一位女性,經常出現在費德勒的球員包廂。有時候,費德勒也會成為米蘭、巴黎或紐約時裝秀的座上嘉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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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Credit: AP / 達志影像

溫布頓後來成為他最重要的個人伸展台。為了展示他對這項最傳統賽事的欣賞,同時也為了替全英俱樂部帶來多樣性(該俱樂部一直堅持以白色為服裝的主要顏色),他開始在他最喜歡的比賽穿上特別的服裝和配件。2006年,他身穿著白色外套現身,胸前口袋上面有一個金色刺繡的標誌——但這個標誌跟後來人們所知道的名字縮寫RF沒有任何關係,樣式只是一個經過設計的F,下方搭配一排小小的「Federer」。

翌年,他多套一件金色鑲邊的羊毛衫,搭配他有時熱身會穿的摺痕長褲,還有一個很大的白色背包。

但這身行頭並不是人人都喜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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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Credit: Reuters / 達志影像

屢獲殊榮的體育專欄記者賽門.巴恩斯(Simon Barnes)於2007年評論道:「羅傑.費德勒好像刻意尋找自己在歷史的定位。說真的,他看起來就像一個相當浮誇的油漆工和裝潢人員。所有這些復古時尚的玩意兒確實傳達出這樣的訊息:你們看到的不只是一位冠軍,還是一位傳奇人物,你們在見證歷史。」

那一年,費德勒穿著他那套標新立異的運動服出場,故事並沒有完全按照腳本進行:連續第五次贏得溫網,追平比昂.柏格的紀錄,他還沉浸在興奮之中,結果把自己的長褲穿反了。當他在頒獎典禮上想把手放進口袋時,發現方向不對,這才注意到自己出糗。「別人幾乎看不出來,」他後來表示:「但英國媒體有發現,然後問:『怎麼回事? 拉鍊在後面。』真的非常尷尬。」

但費德勒最最大膽的溫布頓造型尚未出現。2009年他現身中央球場時,身上穿了一件讓人聯想到殖民時期軍裝的白色外套,上衣、長褲和鞋子都有金色邊紋點綴,Nike的商標和他的名字縮寫也都是金色。連他的白色背袋現在也有一面是金光閃閃的。這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的風格。

英國《鏡報》(Mirror)表示,他看起來「像介於派伯中士(sergeant-pepper)造型與電影《軍官與紳士》(An Officer and a Gentleman)裡面人物的混合體」;《每日電訊報》(Daily Telegraph)立即將他推入世界最不會穿搭的運動員名人堂。

費德勒坦言:「我知道這樣讓人覺得有點侵略性。別人不是喜歡就是討厭,你不可能總是當個走中間路線的好人。」他後來承認可能也有點過度使用金色,但原本設計目的是為了和獎盃有所連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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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Credit: AP / 達志影像

某些批評人士眼尖發現,同年他在決賽第五盤擊敗安迪.羅迪克後,立即穿上繡有金色「15」字樣的外套,以紀念他的第15座大滿貫冠軍,打破山普拉斯紀錄,此舉動有點不得體。根據《紐約時報》的說法,這是「令人震驚的幸災樂禍事件」,有如「賞了羅迪克一記耳光」。

費德勒後來2018年在英國版《GQ》雜誌替自己辯解:「在溫布頓,我們試圖重現網球比賽的歷史,當時選手們會穿著外套或羊毛衫出場。我們嘗試推陳出新突破極限─有時候我們做得有點過頭。但沒關係,有些時刻令人難忘,我願意冒險看看。」

2013年,他在溫布頓又踩到另一條線,因為他穿著橘底球鞋參賽,但主辦單位很快就發現,並強迫他換上別雙白底球鞋。

費德勒在球場外也大膽地挑戰時尚。2017年,在紐約時裝盛典大都會博物館慈善晚宴Met Gala,他以一襲Gucci黑色晚禮服登場,背面繡著水鑽眼鏡蛇;2017年4月,他被《GQ》雜誌評選為「最時尚的男士」,並刊登在雜誌封面,照片裡他慵懶地躺在寬敞的皮革沙發,短褲搭外套,手上拿著澳網獎盃。

有些人喜歡批評他個性裡更有創造性的一面,有些人只是單純喜歡;他本人顯然喜歡透過自己的時尚選擇來表達自己,而更關鍵的是,他從來不把自己看得太重。他是行銷人的夢想,他願意接受大膽的時尚選擇,這點有助於他在比賽之外發展出另一個驚人的商業版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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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錄自《羅傑.費德勒:無可取代的網球之王》,堡壘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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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堡壘)羅傑‧費德勒_立體書封

責任編輯:林君玶
核稿編輯:楊士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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